各有关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,侨办2009―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国务院侨办课题属于内部文件,课题指南、课题管理文件及课题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发表,因此有意申报此课题的可到人文社科处查阅课题指南。
(二)本年度的课题立项、管理、验收、保密与出版,严格按照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》(可到http://www.gqb.gov.cn/news/2006/0913/1/3149.shtml或人文社科处网站查阅)执行,请申报者仔细阅读领会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。
(三)鼓励课题组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,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和研究,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。
(四)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(含课题主持人)只能申请一项课题,不得同时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。
(五)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。凡申报材料不实者,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,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。
(六)申报者需填报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》(表格可在http://www.gqb.gov.cn/upload_pic/5/U33P21T5D14F60DT20060913164253.DOC或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)一式两份,由各院系科研秘书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计划科,同时报送电子版《申请书》。
未尽事宜,可与人文社科处计划科联系,电话:0512-67507027。
附件:1、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》
2、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申请书》
人文社科处
2008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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